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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看标题——“故都的秋”,四个字,一个地点,一个季候,限定了本文的内容,即下面要抒写的是“故都一带的秋天如何如何”,这样的标题,简单而不失严谨。根据文章,我们知道,“故都”就是“北平”,也最能代表“北国”的特点,那么,第一个疑问就出来了,这里的“故都”可否就改为“北平”或“北国”,叫“北平的秋”或“北国的秋”呢?我想不行,虽然从含义上讲,三个词在这里可以通用,但惟独念起“故都”,才有亲切、深沉、沧桑和悲凉的味道,才令人有千秋家国之思、历史厚重之感与时事变迁之叹,而这和全文感伤的基调又是吻合的;其余两词则没有这样的表达效果。那么,标题又能否换作“秋天的故都”呢?还是不行,大家读了文章就知道,“故都”在本文中只是一个淡化得不能再淡了的背景,作者并未描写北平任何一处典型的景致,而像一椽破屋、几棵槐树、风啊雨啊什么的,哪里没有呢?所以说,下笔的重点还得在“秋”上,要表现的,就是这北国铺天盖地、无处不在的秋意。当然,因为“秋”是抽象的事物,要想写好,没有很强的感受能力,难!有了敏锐的感觉又没有纯熟的表达能力,还是难!幸而作者郁达夫并不缺乏这些。
正文前两段为第一部分,分别从“北国”和“南国”两个角度来表达对“故都的秋”的感受。来看第一段。第一句:“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起笔就是“秋天”二字,开门见山,引出主题,显得干脆利落,毫不拖泥带水,仿佛我们刚轻声起个音,秋天就大张旗鼓地来临了。当然,这种单刀直入、不讲过渡的写法相应地也会带来“突兀”的弊病,但紧接着的一句“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立即补救了这一点,两个句子一短一长,一刚一柔,一急促一舒缓,结构错落,音韵优美,第二个“秋天”当然就不该理解为是第一个“秋天”的简单重复。而一提到“地方”,我们就会问,哪个地方?是中国、外国,还是南国、北国?下文会不会有更确切的指向?其实,这里恰恰为后面引出“北国的秋”作了极自然的铺垫。再看“无论……总是……”这组关联词,多朗读几遍,你就会发现,虚词也能开口说话,且说得不比实词差,这组关联词就用没有任何商量余地的口吻,淋漓尽致、毫不保留地表露了作者对“秋”的无比热爱与眷恋。但接下来有一个疑问了,既然对“秋”这么热爱痴迷,为何不借此机会仔细地描绘一番呢?至少也该用上几个华丽的词语概述一二吧?攒了半天劲,拿出手的竟然是表意既简单又模糊,似乎只有小学生才用的“好的”二字,就令人不得不犯疑了。其实,细想一下就明白了,各个地方“秋”的好处,一则从行文考虑,在此不需明说,二则又岂是三言两语说得了的?这里是“蜻蜓点水”、“似拙实巧”的写法,表现了成熟的写作应有的智慧。总而言之,这第一句真可称得上是热情温婉、刚柔并济、恰到好处、无懈可击,创造了一个完美的开篇。
再看第二句:“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毫无疑问,这是本文的文眼所在,指出了北国的秋不同于别处的特点:清,静,悲凉。首先,一个“可是”一个“啊”加一个逗号,表达的是一次转折一声感叹和一处停顿,甫念就有十分的秋意涌起,感慨之意高迈旷远、深沉浓郁,同时使得下面“北国的秋”四个字独立并凸显出来,较之于“可是北国的秋”这句,其艺术感染力就不知强烈多少了。另外,将“特别地”三字提前,就很巧妙地完成了“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三个短句的构建,避免了冗长啰嗦;我们知道,短句更有力,更醒目,节奏感也更强,作为主旨句,需要一下就能攫取读者的心,选用较简短的句式当然更为合适。但是,就这三个并列性的短句有两个问题:一、为什么这里用“来得”而不用“显得”?二、“清”、“静”、“悲凉”三个词语能否调换顺序?第一问很容易解决,这是动态与静态的区别,一个写出了主观的过程,一个只点出客观的结果,“来得”,怎么来?迎面而来?侵袭而来?总之,漫天秋意悄没声息地就将人裹挟,淹没,渗透了。回答第二问稍微难些,“清”只需眼睛观望,“静”则要切身体会,“悲凉”就是心底的呼应了,这三者的感受由浅入深,由外在到内在,字数也由少到多,句式先短后长,极具音乐跌宕张弛的美感,而且,“悲凉”两字皆为平声字,声调低沉黯淡,放在句末,读下来,就自然地产生了深沉、萧索、幽远的韵味,所以,这三个词的顺序实在是不能任意颠倒的。
首段的最后一句:“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不远千里”,是说路途迢迢,而将这个状语成分单独成句,则仿佛这一路又加长了不少,令人怅然想见天南地北、万水千山,与之形成对照的是下文一个“赶”字,一“远”一“赶”,多么生动的笔法,多么鲜明的形象,对故都的秋的热爱,因这热爱而忘却路远,而昼夜兼程,而日思夜想,而心急火燎,各种情思尽显无遗。但接着一连串的疑问就来了,首先,这里为什么不直接说“从杭州赶上北平”,而要先说“从杭州赶上青岛”,再说“从青岛赶上北平”呢?其次,相对而言,青岛离北平已不算远,为何反倒用一个“更”字来写心情的急迫?再次,作者要领略北国的秋,青岛从地理位置上已属北国,为何不在此逗留,偏要赶上北平去?不急,容我一一解释。写下青岛这个中转站,除了是对行程的忠实记录外,还表现了旅途的艰辛与不易,更创造出了一种“现场感”,透过这两个结构首尾相接,像两节火车车厢的句子,我们仿佛能看见作者不顾舟车劳顿,一路辗转北上,满脸倦容风尘仆仆的形象。在鲁迅的名句“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中,这种以文字带动感觉、思维等转移的手法也得到了充分的运用。而一个“更”字写出了赶路者的典型心态,譬如一个返乡之人,一个赴约之人,我想,当他们离故土或恋人越来越近时,那种心情是很复杂的,或许有些怯意,但更多的一定是激动、急切,在外多年的思念,近在咫尺的重逢,会令他们一刻也不想耽搁,会令他们忘却了疲累,加快前行的步伐;文中的感情也即是这样,正因为离北平近了,才更按捺不住迫不及待的心情。而且,只有在北平这故都,才能做到下文所说的“饱尝”北国的秋味,这味道在青岛恐怕还不够十足。最后,提请大家注意两个词:一是“尝一尝”,单一个“饱尝”只表明一种状态,“饱尝一尝”才真正写出了“尝”的举动与迷醉;二是“秋味”,这里不说“秋景”、“秋色”,足见下文写秋的重点确实不在“景”,而在“味”上,秋味从何而来?从“微细”、“深沉”处来,从感伤忧郁的心境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