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高高一的时候琴坐在我的前桌。
每天她来到教室的第一件事,就是用纸巾把课桌擦得干干净净,就像是一门必修的功课。
琴留着一头让人心动的长发,那是有着李嘉欣的神韵的一娄秀发,她最讨厌别人碰她的头发。她说初中的时候,一个可恶的男生竟然用打火机点着了她的头发,吓得她几乎当场晕倒。
于是我想,能碰她头发的人,那该是多幸福啊。
我最喜欢上晚修,那时窗外多半有风,靠窗的她,长发轻轻地晃动。我托着下巴,目光没有停留在书本而是她的头发上。
我就是这样坐在她的长发后面度过了我最富遐想的十七岁。
记得那时的课余,我常常说一些可说可不说的无聊话题,我常常扯长嗓子唱流行歌曲。虽然我的自我感觉良好,虽然我的同桌文和琴的同桌婷都乐翻了天,可是琴却从不搭理,她有时甚至走到外面的阳台去,耳不听为净。
琴不爱说话,她说她的静是天生的。
在从学校回家那条长长的路上,我总是看见琴默默地跟在后面。我常常下意识地放慢脚步,可是却发现琴的脚步更慢了,她低着头,不敢上前也没有停下来。我只好又加快了脚步。
她的害羞,仿佛也是天生的。
我是贪玩的人,当婷和文提议到琴家玩的时候,我马上同意了。
这是我第一次到琴家,她的爸爸在九江市工作,家里只有她和她的妈妈。由于住的是单位的宿舍,她的家显得小而局促,但是很干净,让人想起她一尘不染的课桌。
琴端来一杯白开水,她把水递给我的时候,目光却飘过我的头顶迎向婷和文,我感到自己明显不受欢迎。
那天我们说了很多话,正确的说,是我问了很多问题,而她回了很多话。
琴不喜欢跟我这样口无遮拦的男生在一起。
她说我让她知道,原来男生也可以这样‘女人’。
奇怪的是我并没有表现出对她的不满,反而,我希望得到她好感的愿望与日剧增。
有一天傍晚,眼看就要迟到了,我争分夺秒地踩着自行车飞驰在路上。想不到却在路边看到了她,她正蹲在地上,焦急地弄着她的自行车。
看见我的时候,她站起来尴尬地向我扬了扬手。她的笑容从红红的脸蛋上冒出来,她很少笑,可是笑起来真的很好看。
我把她的车拉到几百米远的铺子里修理,然后她坐到的车尾上。
我第一次载她上学。
她第一次主动跟我讲话。
那时是初春,乍暖还寒,路边开满了丁香花,一蔟蔟的,紫中露白。
她说她最喜欢丁香花。
那一天我记住了丁香,丁香就像春天的一个梦,长在我的心中。
于是,我也喜欢了丁香花。
从那天开始,琴对我的态度有了很大的改观。
在回家或上学的路上,她不再躲得远远的。到后来,我们常常结伴而行。
我们有时会约定时间在我们交会的那个路口见面,然后一起出发。
而我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引用文的话说就是:“比辛亥革命来得彻底!”
琴爱干净,于是我穿起雪白的衬衫,我小心翼翼地让领口袖口一尘不染。
琴爱丁香花,于是我常常在路上摘一蔟丁香花,偷偷放在她没有上锁的课桌里。
琴爱静,于是在课余我就托着下巴默默地看她的头发。
我很静的时候,琴会转过头好奇地问我怎么突然转性了,她的脸和我的脸的距离让我有不能呼吸的错觉。
那时我是在痛苦中等待放假,然后又在假期中热切地盼望上学。上课对我来说是一个天大的折磨,可不能跟琴见面的日子,对我也是一种煎熬。
在假期里,除了睡觉看周星驰的电影,偶然地帮帮父母做做家务;我就踩着那辆自行车漫无目的地在街上乱逛。我不敢独自到琴家,因为非去不可的借口已经用得差不多了,总不能一本参考书借了又借。我只好在大街上寻找 那个熟悉的身影。
我是多么的渴望遇见。
那时,遇见也是一种幸福。
然后我也不知道我和琴是怎样走过高一上学期的,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快乐有时简单得不够真实。
比如有一次上体育课,刚才还阳光灿烂,转头却下起了雨。我和琴脱离了争相躲避的人群,静静地走在雨里,仿佛每一个动作都默默有着呼应。
“为什么不躲?”我冲着她喊。
“不知道,那你呢?”她笑着看我。
“我想来一场感冒!”我说。
那次我真的感冒了。
听说爱情就像一场感冒。
可感冒终究会好起来。
下学期末的那天下午,班主任把我和琴叫去。
我无法忘记班主任那时的表情,也无法将其他老师当时的目光从记忆中洗掉。
“早恋对你们来说一点好处也没有!”班主任的语气是深长的,“更何况,你们马上就要升高二了…”
走出办公室的时候,我和琴都沉默了。
良久,我和琴对视了一眼,然后我们笑了。
我们就这样站在办公室的楼下放肆地笑着,直到琴泪流满面,我才停了下来,呆呆地看着她。
最后,我拍拍她的肩膀。我说,走吧,上教室去!
按照班主任的意思,我和文被调到了另一个组。
我们搬课桌的时候,文用力地拖着凳子,凳子摩擦着地面发出很刺耳的响声,仿佛是对班主任的抗议。
那时琴的头始终没有转过来。
我们在很压抑了情况下考完了那个期末试,然后走进漫长的暑期。
整个假期我们都在讨论分班的事情,我很害怕分班的时候我会和琴分开。我们都会读文科班,问题是,学校要开两个文科班,而班主任一定会把我们分开!
那时我想,我唯一的办法只有找班主任,跟他说清楚说我和琴有着很深的友谊,但不是爱情。至少,高考前不会!
可在高二临开学的时候,我听婷说她退学了。
她要退学了,她可敬的妈妈去世了,留下两个小妹没有人照顾。
那天她努力装作很快乐的样子。仿佛离开学校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她的转学对我来说实在是太突然了。
我没有说话,离别的伤感让我变得不善言辞。
我第一次握她的手,她委委屈屈地站在那里。她飘然的长发,让我想起细水长流,但不是属于我的细水常流。
她说再见的时候我没有反应过来,我们就这样没有祝福地远离。
我的心有点痛,那是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喜欢一个人又无法走近无法说明的感觉。
高二、高三真像一出戏,大家拼命演给别人看自己是多么的勤奋多么的努力。
我的同桌已经不是文了,他叫明,是一个复读生,不爱说话,仿佛沉默真的是金子。他整天埋进书本里,也许是题海太深,以致他戴着高度的近视眼镜仍然不得不把头贴近参考书。
我也很静,但我不像明。不管班主任还是谁的课,我觉得累的时候,就趴在桌上睡觉,醒来手上脸上一道道的印痕。这大概就是高中生活留给我的印记,可是它并不深刻,因为它不痛。
大二那年,听婷说,她在南昌市东南进修学院英文系学习.
痛的不在身边, 而在心理,在我们彼此之间;
时过十年,我还会清楚的看到我们爱情最初的模样;
琴,你永远是我的丁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