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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在医院由于医师、护士责任心不强而引发的纠纷也不少。前不久听来一则故事本人认为很有必要供之于众。
在某地一所二等甲级以上医院的骨伤病房里住着一位不寻常的病人。这病人是一位年约50岁的中年男性,他从入院至今己有了三个年头。由于人为的事故他赖着在医院不愿出去了。当地医院也曾请过派出所、当地政府和这病人的亲友来做劝解和阻拦,可收效不大。最后通过法院判决和医院的赔偿他才“恋恋不舍”不舍地离开了医院。
他为何要赖在医院不走呢?故事还得从他入院时说起。几年前他因外伤治疗不及时造成肢体逐渐失去功能,最后导致肢端坏死,必须手术截去坏死的肢体。本这样的手术要不了几个小时,愈后也比较好。唯一的遗憾是病人从此留下了残废,这个在手术前医院给病人说清楚了;病人自己也知道。为了挽救生命必须截肢!不知是医师的心不在焉、还是字体僚草,也不知是护士眼花、还是‘三查七对’没到位;错了!错了!把应该截下的左下肢没截下,而把没有受伤的右下肢给截去了!病人在等麻醉药醒后发现自己的右腿不见了,嚎啕大哭问“我的右腿哪去了?”医务人员纷纷进入病房,主治医师说“己告诉过你,必需截去右侧病肢啊”!他接着哭着说“请你再仔细看看,我是左肢坏死;坏死的肢体还在我的身上!”医师打开盖在病人身上的被子一看,傻眼了;坏死的肢腿依旧在病人身上,最残酷的是把一个没有病变的右肢给截去了!病人嚎啕大哭不停……哭累了,但必须重入手术房截去坏死的左肢。
你想想看,首先是截去没病变的右肢;然后必须截去己坏死的左肢。从此他便没有了双下肢!而自己的右侧肢体是由于医务人员的粗枝大叶给造成的。这事放上谁身上也会承受不起啊!他得面对事实接受这场突然而来的“天灾人祸”,准确地说是人为的灾祸!虽然手术都做得很漂亮,可是,是人为的使他失去了双下肢。本他想有一个健全的右肢,左肢截去后安上一假肢不会受多大影响;可现在健全的右肢被截去了。他只能在轮椅上渡过自己的下半生!
我不想多评判什么,只提醒医务人员仔细一点。上述这样的错位手术别再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