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从事文秘工作,写手当久,如履薄冰,惟恐行文不当或笔误生岐义、或夹生错别字
一日,卑人为领导起草一份讲话稿,祝贺××派出所升格为××分局,搜肠刮肚用尽了大脑文字库里有限的几个华丽词藻,自认为行文得体,语法通顺,对拙文比较满意,遂扔在桌上去办其它事情。回返办公室时,不想有好事者在整洁的文稿上用钢笔划去了“……你们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的队伍”云云。
卑人顿时怒发冲冠:“哪个才高八斗的胡来,竟在此卖弄风骚”!
“是我,你别生气,是我划掉的”。同事c君赶忙申辨:“你写错了,××所二十几个人,怎么叫队伍?”
“那么该多少人才能称队伍?”
“起码要有几百人才行”。
对这种好事者,真是哭笑不得,好端端的文稿给其糟蹋了,我说你以后闲着无事可自学一下中文母语,未请斧正,不要弄斧如何?
对方对曰:“什么板斧山斧,我是用钢笔划的。”
一时语塞,哭笑不得,害得我重新抄正复原。
某日,收某一上级单位来文,“关于开展××活动的通知”,文末,似为加重语气,“希认真组织实施,为误”。遂电话咨询发文单位:“为误”何意?
对曰:此乃局长审定,意为不能误事。
我说你们以后发文切勿再“为误”。
不久,又收上峰来文,拆开是一简报,开篇是赫然的“编者案”,窃以为是发生在编辑室里的恐怖案件,细读却是对后文所述举措加以褒掖,一场虚惊,白出了一身汗冷。
长此以往,卑人下笔时常给自己提个醒:学识需日积月累,行文需慎之又慎,不可造次,以免贻笑大方,有负写手戏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