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安部发布的一组信息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07193起,造成29866人死亡、128336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4.1亿元。中国汽车拥有量是全世界的2%左右,而死亡人数则是全世界的20%。同时,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的调查,自1987年起,我国道路交通死亡人数一直高居世界各国第一位。中国的致死率(指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交通事故伤亡总人数之比)平均为27.3%,位于世界前几位。而日本的致死率为0.9%,美国的致死率为1.3%,远远低于中国。其中,酒后驾车为其中一大元凶。
欧美汽车普及率大大高于中国,但这些国家的致死率却远远低于中国。他们国民出行所受到的威胁是如此之小,完全得益于政府对于道路交通安全所出台的强硬措施。在日本当驾驶员血液中酒精浓度超过0.05%时要判两年以下劳役,罚款5万日元,吊销驾驶执照,醉酒开车两次以上要处六个月的徒刑;在加拿大凡酒后行车者罚款1470美元,监禁6 个月,造成人身伤害者监禁10年,造成他人死亡的监禁14年。而在美国有些州还将酒醉驾车视为“蓄意谋杀”定罪,对交通肇事者致人死亡者,最高刑罚可判处死刑。
今年以来,各地接连发生了多起因司机酒后驾驶,造成的重大交通肇事案件,引发了社会对于酒后驾驶现象及其危害的高度关注。据此公安部14日部署,自8月15日起在全国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为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对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轻则一律暂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重则一律拘留15日。
这项新的道路安全法规的执行,究竟是为了迎接新中国60周年营造一个良好道路交通氛围,还是对最近接连不断的醉酒驾车所产生的严重后果,而不得不给老百姓一个交代。然而与汽车交通发达的国家相比,我国“危险驾驶”者违法成本太低,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实在太小。
专项整治期间,各家媒体纷纷报道了大量的饮酒醉酒驾车的违法行为,在全国范围内的确及时的遏制了事态的蔓延。但是,作为一项只有两个月的短期行动,那么在整治行动过后呢?酒后驾驶现象是不是又会死灰复燃,以后对酒后驾车的处罚能足以达到震慑违章者的程度吗?群众的生命健康权能长久得到保障吗?那些活生生、血淋淋的一幕幕是不是会再接二连三的上演?公安机关是不是应该对酒后驾驶长期保持高压态势呢?我们现行的法律法规是不是对严惩酒后驾驶应当制度化?
伤亡一人,是全国一年车祸伤亡数的几万分一,但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摊上这挡事却是百分之百的天灾人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