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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背景:1海南省乐东县城管局发出通知,称县城店铺、个体户使用的太阳伞影响了市容市貌。为美化城市,要求所有摊贩购买该城管局统一订制的太阳伞。(6月13日《海南特区报》)
2无独有偶,甘肃兰州七里河城管局要求所有的冷饮摊点交纳3558元费用,统一购买新冰柜,如不交钱,就取缔摊点。理由亦是为美化市容。(6月12《兰州晨报》)
消息一出,百姓上下都为此“费解”,好一个“充分”的理由-------美化市容、统一管理。可是,笔者就觉得奇怪了,难道”太阳伞“和”冰柜“都成了城市外景的主体吗?那么房子的造型,市民的穿照,以及交通工具.....都是否要颜色、样式统一呢?如果都统一的话,那么这个城市的也就足够”和谐“的。可是,现在的和谐社会它不是要求这种的所谓“统一”。看来,这群城管同志是对”和谐社会“错误理解。其实,不同颜色的太阳伞,固然是五花八门,可也能成为城市的风景,显示出活泼的朝气。笔者认为,统一颜色和样式失去了自身的城市生机,而带来的是刺眼的、单调的心里感受。既然是为了统一管理、美化市容,那是否先从”人“入手呢?规定人们的发型一样,城管带上剪刀到处跑,给人们剪出统一的发型,见到不一样发型的就剪上几刀;对人们的牙齿也规定多少,那样在交流的时候不就更统一,更和谐了吗?城管也可以带上钳子,见到牙齿多的人就拔牙。这样的做法和统一太阳伞又有什么根本上区别呢?
如果摊主或店主不用新的太阳伞,不配制统一的冰柜,城管的答复是”规定期限,强制执行,否则就退出市场“。看看,他们的答复,笔者觉得应该在他们的制服上配上”荒唐“二字。百姓自主创业,这是社会给于鼓励的,只要他们合法经营, 这种合理的经商也没有给社会带来损害。显然,城管的这种执法手段是违背市场经济原则、同是也是一种”越位“的执法表现,更是侵害公民的基本权利的表现。不配合换太阳伞、冰柜等配套设施就勒令离开市场竞争,这难道不是执法人员歪曲人性的表现吗?扰乱百姓的谋生之路,这就是所谓的”执政为民“吗?
在这类”城管牌“商品中,它们的价格比市场价要高,这点也是让老百姓难以接受的。这些太阳伞是城管和一家啤酒厂的合作”成果“。在伞上印上啤酒的名称和商标,众所周知,既然伞上有广告,城管局也就会相应的收取广告费。同时,啤酒商家还有赠送的。那么其中有了广告肥和多赠送的伞,为什么伞的价格还比市场价要高呢?这种背后交易的”广告“是跑了,还是 飞了呢?还是进了这群工作人员的腰包里呢?至于答案,除来在吃奶的小孩不知道,我想人们都应该了解。
众所周知,一个地方的制度的出台,都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不管这其中的”相关“部门是什么部门,我想应该是共产党其下的”部门“吧,那么,作为”实践三个代表“的机关又为何批准这样的荒唐制度。是头脑糊涂还是”金钱糊涂“了。如果是头脑糊涂,那么,这种”执政为民“的上级领导也就没必要等台了,一个思想还不及普通来百姓的人凭啥在来带领群众致富呢?如果是”金钱糊涂”,那就更说明这种人在金钱观上太现实了,金钱“欲望”也太浓了,那么,笔者还是劝你回家好好想想,不要你闭幕思过,你只要多多去了解普通群众的生活就够了。
作为这种“前无古人”的执法制度,在没有法律依据下,却是“一纸令文”趟天下。那么,这样的做法就是野蛮的体现所在,从乱罚款到殴打摊主,再到规格“统一”。一路走来,你们比“石头”疯狂。诚然,在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里,城市的建设和繁荣,缺少不了你们辛勤的汗水,也不难见你们“狂追”的背影,只希望你们别在“恶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