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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 悟
(—)
公元二○○○年七月。
在我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吸引下,有新余人在征村乡办起了小钢厂。
小钢厂就是收购破铜烂铁,冶炼成劣质钢材销往市场。因小钢厂使用落后的工艺,重耗能源,污染环境,质量不过关,早已是国务院三申五令取缔的“五小企业”。
这个厂投产时,因未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而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和报废车辆,被我查获,罚款3000元。
随后,县纪委县监察局以破坏经济环境,影响招商引资为由对我立案调查。
在审查期间,我曾慷慨陈词:小钢厂是非法企业,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我管理特种行业是依法履行人民警察职责,应受法律保护。你们要处分我,我不怕,你手中有权,我心中有法。
权与法经过近半年的艰难较量,执法者成了牺牲品,我受到了行政记过处分。
以后,我多次申诉,均无结果。
往事不堪回首······
98年6月,我带着病弱的身躯,自舒适的局机关得心应手的法制工作岗位来到贫穷、落后、人缘复杂的征村,担任派出所负责人。我走出机关的初衷确实是想利用自己的知识干一番值得自己记忆的事业,但两年过去了,我不但没有实现自己当初的美好愿望,反倒给组织增加了不少的麻烦,也给自己洁白的历史沾上了一个不小的污点。
几个月来我几乎夜夜不能成眠,我一直在思考:为什么这些倒霉的事别人碰不上?为什么标点符号都不会用的人却能把工作干得很好?······果真是时也,运也,命也吗?
没有办法,我承受了处分,被组织部门免去了派出所负责人职务,参加了全市公安机关首期民警素质培训班。
我曾想:我失去了职务,我的名份也受到了沾污,我受到了委屈,我下半辈子生命的全部意义,就是申冤!申冤!申冤!
通过“三项教育”学习,通过参加首期民警素质教育培训班,通过善意领导的开导和启发,通过学习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理论,我的心平静了下来:我觉得在某个问题上我确实受到了委屈,但公平不是绝对的,我能从一个农民的儿子成为一个中共党员,成为一名令人羡慕的人民警察,并得到了一些荣誉和待遇,难道这就是应该的吗?难道这其中无有不失公平?对照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照文明、公正执法的要求,用实事求是的观点来分析和总结自己,我应该面对现实,剖析自己,吸取教训,改正过去,提高自己。
(二)
我是一个农民的儿子,自小学起就能对毛主席的《为人民服务》背答如流,我在公安局机关工作的数年,同情农民,同情群众,曾几何时出于义愤,偷偷地帮农民打官司,写材料。在处理涉及干群关系的案件时,总是特别注重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
但到了征村派出所负责后,由于自己天天面对农民,但后面又站着许许多多文化休养和道德水准参差不齐、思想动机千奇百怪的干部,在处理有关涉农案件时,一方面从内心默默地同情农民,但另一方面又不得不为讨得干部的支持和欢心,而昧着良心欺压百姓。
久而久之,我从内心感悟到了农民的两重性——可怜乎,可憎乎!
记得有一次,一个农村妇女到所里投诉其丈夫虐待她,提出要和他离婚,我明确告诉她:你应去法院起诉。但她却讲你把他抓起来打一顿就行了。我帮她写好状子,叫他去找法院,并给她10元路费。她迷茫地接了我的钱,连谢一声都未讲,大概她认为这10元钱是公家的,抑或认为我这个派出所所长是很富有的。
还有一次,有两个村民因买肉赊款及奸情等,发生纠纷,投诉到派出所,我不愿受理,投诉人又到领导处告状,讲我不负责。领导硬要我去处理,我回答领导,这是民事纠纷。应申请组织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这个领导竟讲“对农民怎么能讲那么多法律”。我无奈,我不能哭,也不能笑。
以后这个农民在得到领导的指点下,又来找我,我还是告诉他“你可以起诉”。但他竟说:“起诉我没有钱,你们人民政府为什么不为人民办事。”我说:“你到人民银行去贷款起诉,人民银行是为人民贷款的。”
我未能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真的,当乡村干部收提留积累去赶老百姓的猪,挑老百姓的谷的时候,我有时不问事由在旁以权压人,耀武扬威;当我处理农民违法犯罪行为时,有时更多的是考虑如何多罚点款,而不是如何去教育他们,引导他们;当我接到群众报案和求助时,我有时是根据能否创收及能创收多少作为轻重缓急来安排警力的······总之,我不能处处时时为老百姓着想,想到更多的是自己,是自己所在的小集体,是在每月的15日如何发给干警应发的工资。
(三)
公正执法,一直是我孜孜的追求,我一直固执地认为:一丝不苟地严格执法,本身就是实践公正的精神。
记得94年,我在公安局预审科工作的时候,在审理张龙、余洪刚故意伤害他人致死一案时,侦查部门审理认为余洪刚是主犯,我经过审理,查明,余洪刚是在被害人被张龙打死后再踢了几脚,我向局领导提出余洪刚是无罪的,局领导没有采信,后张龙家属为了推缺罪责,送了烟和现金给我,我将这些礼品交给了纪检部门,最后余洪刚还是被检察部门认定无罪。这是我从事公安工作十几年来,追求公正、匡扶正义的一次永远难忘的案例。在此其中,我顶住了压力,得罪了一些领导和同事,但我为最后能维护公正而感到欣慰。
在征村派出所工作的二年中,我也努力地去追求公正,有很多次,我将别人送的礼金交给单位或没收,或抵作送礼人应交的罚款。当事人送的烟、酒等我也交给单位用于招待工作上的客人。以至于一烟草专卖店的老板问我:“你是派出所所长,为什么总是自己买烟抽。”我哑然,我不知道,派出所所长为什么不该自己掏钱买烟?我也不知道还有哪些派出所所长也象我一样自己掏钱买烟?
自幼起,我就追求一种崇高的道德修养,我曾在内心承诺:要做一个高尚的人,做一个文雅的人。我发自内心的反对刑讯逼供。在公安局机关工作的十多年内,我没有打过犯罪嫌疑人。但到征村派出所后,违法嫌疑人总是冲着我或我的同事蛮不讲理,或是极力狡辨。因此,我对有些干警有些时候不文明的执法行为总是熟视无睹。甚至有一次,我们去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刘荣华(已办好刑拘手续),他的父母来抢我的铐子,并对我拉扯,抓破了我的手,我一气之下,一脚将刘荣华的父亲刘中文蹋倒在地。随后,刘中文到处告我打人。
说实在的,直到现在我还不理解“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真正意义,我清楚地记得原中央政法委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讲过意思是这样话“宁可把犯罪分子打死,也不要让自己受伤。”这是95年法制日报上登载的,但我在以后的多次闲聊之,没有一位领导和同情记得这事。
(四)
实事求是是一个哲学观点,我曾认真学习过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在一定的程度上理解了“实事求是”的内涵。但我却不能很好地应用它。
我只知道在办案的坚持真实客观的原则,并坚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但在具体工作时,却做得很不够。
1、我没有注意征村贫穷,人缘复杂的特点,没能坚持从实际出发,去团结同志,服务群众。
2、群众告状讲我说了“征村人愿拘留都不愿罚款,三都人(我家乡人—作者注)愿交罚款而不愿拘留。”我确实讲过这样的话,这是错误的,极大地伤害了征村人民的感情,以至于招来“征村人民的天敌”的咒骂。
但有一点,我可以自豪地讲,我敢承认自己的错误,对待任何问题,在事后经过思考,我都能坚持实事求是,对下列问题的理解即是如此。
——要求到基层工作的问题
我认为,我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我又没有考虑到自己的工作经验和能力,我是一个书生,是一儒警,只会谈理论法,舞文弄墨,但身体弱不禁风。因此,我一直认为有关领导只支持我的积极性,而忽视了我的不适应性。
——与同事团结的问题
我在所里与另一领导关系很不协调。因为他是指导员,且没有被吸收为人民警察,我在主持派出所工作期间,将“非警务人员不得执法”的字条贴在办公室门口。我知道我的写法是对的,但又是不利于团结的,毛主席曾教导我们“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我为什么不听毛主席的话?
——对承受的处分的问题
我对承受的处分,一直认为有关部门在认定事实和适用纪律条规方是欠妥的。但我在当初,确实存在着工作方法欠妥,执法动机不正的问题。
——不切实际,笃信法律万能
我曾非常认真地自学法律,甚至十几年如一日坚持不懈,诚然,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准则,但我忽视了一个问题:法律不是万能的,调整社会关系还有更多我不懂的,自己也不曾认真学习的经验和不可名状的东西。依法办事固然重要,但执法时不从实际出发,不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不注意执法的艺术性和灵活性,也是行不通的。
——方法简单,顶撞领导
我脾气怪僻,对待领导,时有顶撞。如在去年处理一件林政案件时,因意见与乡某领导不统一,在他讲了“你们这样做,我会建议撤销你们派出所的管理权”时,我竟说:“你最好建议全国人大撤销《森林法》。”还有一次,我处理一起非法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案件时,有一位县领导打电话说情,我问:“你这是个人意见,还是决定?”他讲“是意见”,我就讲“是意见,我就只能参照执行了”。对领导不是尊重,不是心平气和,讲究策略以求得其理解和支持,而是顶撞、嘲笑、挖苦,这确实是我工作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
(五)
总之,我在征村工作两年中,吃了苦、受了气,因为坚持原则,而得罪过领导、同事、朋友,也冒着生命危险只身抓捕过逃犯······,但这些成绩与组织所认定的错误实在是功不足以补过。
痛定思痛,我后悔······
通过解剖和反思,我才真得懂得:自己犯了错误,连续不断地受到领导的批评和群众的非议,并不是自己运气不好,而是自己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上都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问题。做工作,做公安工作,做公安领导工作,单靠一腔热情,单靠一本深奥的法律书,是永远行不通的。端正思想,提高认识,面对现实,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向别人学习,向群众学习,向社会学习,这才是工作之本,为人之本。
“二年一觉征村梦,数载常念少时志。”
我决不会恢心,我决不会气馁。
我唯一可以选择的是:总结自己,解剖自己并从新开始,牢固地树立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真心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永远追求依法办事、公正文明执法的职业修养。
莫因委屈生悲感,且把过去当死看。
我现在已能平静地对待过去,对待委屈。我要把握紧的准备复仇的拳头,伸展开来,变成温和的手掌,向一切不理解我的和理解我的人们挥手致意。
职务诚可贵,名份价更高。
若为事业故,两者皆可抛。
我决心“打过锄头,换过柄。”以自己的知识,以自己从未泯灭的良知和正义去争做一个领导赞赏、同事称道、群众满意的好警察!
昨天的风雨是我的路,明天的霞光是我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