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预览:
暂无简介……
注意:阅读本文需要消耗点数12 点和金钱 0 元!!
你确实愿意花费 12 点点数和 0 元金钱!来阅读本文吗?
我愿意 我不愿意
(说明:有效期用户可不受点数限制)
晚上有时得闲看看电视,手拿遥控器一圈转来,二十多个台个个精彩纷呈地演着,究竟看哪个?难以定夺,电视频道太多反倒无所适从了!
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我的童年时期,别说电视机,就连半导体收音机也很少有人家有。中午或晚上吃饭时,我总是端着饭碗到“广播树”底下,边吃饭边听广播里的歌曲。当时县城只有一家电影院,位于灯光球场与党校之间。每到晚上,电影院外的空场上,总站满了黑压压的等待进场的人。
那时的影片不象现在多如牛毛,而总是有限的几部老影片映来映去。记得有一年过年,电影院从农历十二月廿九一直放到大年初五,放的都是同一部歌舞片《万紫千红》,廿九晚上我“混”看了一场,可能是“饥不择食”吧,觉得里面的歌好听极了。我准备三十晚上继续去“混”。吃过晚饭我刚准备“溜号”,被妈喊住了:“疯姑娌,准备到哪里去疯?!今晚你给我乖乖地带好二个弟弟,我要给你们姐弟仨赶做新衣。记住哦,不要像去年三十晚上那样撒野惹事,小心你爸揍你!”
我一听一吐舌头!我们家有个不成文的规矩,每年大年三十晚,在服装厂工作的妈妈,都要忙着给我们姐弟仨,赶做大年初一穿的新衣。每当这时,带好两个弟弟我就责无旁贷了。记得头年三十晚上,我带弟弟们出去玩,放完鞭炮后仍觉意犹未尽。我突发奇想,带着弟弟们跑到修河畔的南门头地段,把邻居黄公家砍了一个冬季的一溜茅柴点着,然后再赶快带弟弟们跑到修水大桥上,观赏“火烧连营”壮观场面。回家一高兴说漏了嘴,获得爸爸一顿臭揍的“奖赏”。
我向妈妈保证完不惹事后,就决定带着弟弟们去混电影。那时电影院是验票入场的,预备铃响过后,久候的观众们拥挤着向木桩围成的检票口涌去。要在平时我单枪匹马混电影,人挤得越厉害我越省劲。我会把双脚腾空吊起,让人流把我夹带进去,惬意极了!有弟弟在就不同,我要一边用双手护着我的两个弟弟,一边又要轻声教弟弟们混电影的要领:小心地牵着进场大人的后衣角,既不能让被牵衣者发现,又要让守门的人看见。只要能让守门人误以为是家长带小孩一起看电影,就能顺利进场。如果失败了,我就鼓励弟弟再接再厉,一直到最后胜利为止。等二个弟弟都进去后,我便“粉墨登场”再混进去与他们汇合。
那年的三十晚上已演了两场《万紫千红》,我倒是百看不厌,可弟弟们却不太乐意了,到第三场进场后都噘着小嘴嘟嚷道:看过的,不好看!我只好哄他们坐到银幕后的舞台上去看,并告诉他们,等会儿上一场用右手打鼓唱歌的阿姨就会改用左手打鼓了!弟弟们一看果真如此,又津津有味地继续看了下去。
到最后一场电影散场后已经晚上十二点多了,我们回到家中,妈妈见我既把弟弟带好了又没惹事,高兴地帮我们试好新衣后,妈妈私下还特地给我加奖了一张崭新的面值伍角的压岁钱!
(发表于2002年11月15日《修水报 周末大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