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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沃尔玛八一广场店,原价8.6元的伊利大果粒酸牛奶“买二赠一”,每杯才合5.7元,比原价便宜2.9元。其中两盒牛奶保质截止期分别是9月21日、9月22日,只剩一二天就要过期。不过,超市并没将临近保质期的牛奶进行明示。
记者在翻看这些牛奶赠品时发现,赠品的出厂日期总是遮遮掩掩。许多品牌牛奶用胶带捆绑赠品产品,将赠品包装上印着出厂日期的一面遮得严严实实,消费者不扯开胶带根本看不到。很显然,消费者一般会被这种优惠所吸引,很少注意到在新鲜的食品上捆绑着快过期的牛奶。
事实上,牛奶“搭售”之风卷土重来,不仅在南昌,全国其他各地城市也出现了同样的情况。“现在市场上有1/3的奶制品在搞搭售活动,其中包括蒙牛、光明、伊利等品牌,而这几大品牌都是去年‘禁赠令’的牵头者。”南昌一位乳品业人士透露。
据了解, 2007年6月底,光明、蒙牛、三鹿、三元等14家乳品企业在南京签署《乳品企业自律南京宣言》,承诺将取消相关乳品的捆绑、搭赠销售行为。
“禁赠宣言”实施后,包括南昌在内的全国各大超市,很快就见不到牛奶搭赠现象。但一年后的今天,牛奶捆绑赠送再次卷土重来。
对此,南昌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龚国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捆绑搭售临保质期商品行为违反国家相关规定。2007年国家工商总局出台《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陈列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而商家在销售临期商品时采取捆绑、送、赠等方式,误导消费者。
龚主任告诉记者,目前临近保质期的说法没有明确标准,但根据一般原则,熟食、乳制品、面包、糕点等食品,保质期限还剩2—4天时,就可以算是临近保质期了,超市就应该按照规定向消费者明示。
编辑:徐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