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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婚姻无奇
3·1 没有新郎的婚礼
与妻书
天之所成,吾辈为夫妻;
命之所成,吾辈为夫妻。
君不知:贫穷、体弱、丑陋、无能乃夫之概括?
君曾说:不嫌。
我能语乎!
吾幼年,即失亲考。求学艰难,生计不成,心之不顺,志之难酬,负赘沉沉。
几多时,临暮后夜风,酸泪横流,如面壁垒,将是鼻塌颊肿。后虽有幸抄羊肠而行,但征程遥遥,岂知尽矣。
前无村寨,后无店舍,吾徘徊不定。身已损,心已碎,残喘之机乃适君。吾不幸?吾幸矣。
是年吾失意潦倒,或有来时春风奋蹄,乃当诚报君今之怜爱体贴。
我之妻子叫余晓琴,是一个普通的下岗工人,我们是88年开始认识的,在此之前,我多次恋爱,有的嫌我贫穷,有的讲我体弱,有的道我丑陋,有的骂我无能。但余晓琴什么都没有说,因此我在感慨之余,写了半文言化的八股《与妻书》。
我们的结婚典礼定在89年12月10日。
因是年,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始实行专职诉讼代理人制度,局领导看中了我。在我定下婚期后,要我去南昌省公安厅参加第二期诉讼代理培训班学习,但动身学习前,我没有将婚期告诉局领导。
89年12月5日,我愉快地踏上了去南昌的路,到南昌后,我不认识任何人,一个人学习,也没有人来过问我。12月8日,我未请假(当时不知道要请假,也不知道向谁请假)便私自回了修水准备举行婚礼。
我离开南昌后,省厅要我交修水县局写的材料而找不到我,据说当时省厅领导很着急,因为我带着枪,县局领导知道我“失踪”后,来到我岳父家,问我能否去学习。我岳父也劝我不要因为结婚的事影响工作和学习。是夜,我通宵未眠:明天的婚礼,如没有新郎,那我和妻子将无法面对这一切,定会成为我们的终生遗憾。“事业不成,何从家为”,我想起了我当初立下的豪情壮志,第二天即89年12月10日早晨,我又踏上了复去南昌的路。
89年12月10日是我的婚期,这一天,在修水县城举行了一场没有新郎的婚礼。
90年春节后不久,因工作需要我调到了县公安局机关,先后在三科(治安大队前身)法制科、预审科工作,直到98年6月。
3·2 别了,无果的爱情
其实,我和余小琴认识前,有一个姑娘正在热烈地追求着我,但她父母不喜欢我“不安分守己” 的品性,并要求我固守教师职业。朋友曾向我承诺:只要你们真心相爱,父母的工作他定会做好,同时也提醒我,要用精力、时间和热情去感动她父母。但那时的我,年少气盛,自尊心很强,再者,因我一心追求事业、追求知识,并把追求从事司法工作当作命根子,因此根本不想让麻烦的私情来浪费我宝贵的时间、扼杀我的美好理想。我只好快刀斩乱麻,果敢地作出关乎我一生的选择。这种选择,虽然没有拖泥带水,但当时确实是心情沉重。
别了······
别了,
我带着忧郁
我带着惆怅
面前的路
是那样的坷坎
似有毒蛇
似有荆棘
别了,
我一脚污泥
满身尘灰
走向何方
天边的深林
是我的乐土
走到何时
暮色灰灰
是我的归期
别了
我带着离愁
我带着牢骚
肩上的担
是那样的赘重
超过沉铅
胜过牛犁。
我不知道
等待我的是什么
监狱、艰辛
废墟、狐独
无爱无光
寂寞之极
别了······
我再也不会回头
纵使历尽磨难
也要随遇而安。
3·3 谢了,无怨的宽容
我与妻子的感情是平淡,有时也有苦恼,但我终久还是抱有信心并自感幸慰。90年3月6日我在生气的写了一诗:
无题
苦胆黄连知多少
磨难几时了
二月寒风背脊凉
一杯苦酒心头烧
莫悔前年懵懵懂
坐待晚霞丹丹红
90年3月7日考虑是否会白发到老,曾用硬币投掷自问。
离合问
五分锦币手中戏
一把命运心头称
曾已应验未来事
但愿不离而合真。
90年3月7日晚了极度无聊和恐怖之中
但妻子从未注意我复杂而深奥的内心世界,她只是以一个女人的情怀,帮我支撑着事业、家庭和生计。
98年我抱病在乡村一派出所主持工作,很多朋友都不理解,讥讽我“葫芦墙上不挂,挂到脖子上”,但妻子没有半句怨言,尽管她马上就要面临分别和孤独。随后不久,她见我身体实在太差,竟默默地把儿子交给父母,也来到乡村派出所,帮我洗衣、煮饭、煎药。
2001年我受处分后,按组织规定要到九江警校去参加“三项教育素质培训”,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种痛苦和煎熬,都要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又因我近乎两年有一半的工资福利都没有发,身上己是不名一文,妻子头天晚上木然地将我的警服叠好放进行旅箱后,又将装有贰仟元现金的信封交上我手上……
我是一个普通的人,我向往过刻骨铭心的爱情,但我没有找到它,没有发现它,我得到只是一种无悔无怨的宽容,一种心甘情愿、致情致性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