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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律师之梦
7·1 致未来夫人的信
一九八三年四月,我当时正在江西省修水师范学校读书,时年20岁。当时我就立志,要当一名律师。并把此当作人生奋斗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我在散文《致未来夫人的信》一文中写道:
我现在把“现在致你读信”的五年之间的打算告诉你:我要读书,我要用知识充实自己。我准备把法律学中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熟练掌握,我还要学好哲学,逻辑学,心理学和写作等。如果五年后,你发现我在吹牛皮、虚度年华而所得无几,你可以讥笑我,责骂我。但请你相信——我是经过艰难和曲折的,我这棵树(不管你认为是大树还是小树)是从岩石底下弯弯曲曲地长出来的。
我想,五年后的此时此刻,我和你正在高谈着人生最神秘的话题。那个时候,我和你将同时看到:我的一篇篇法学论文发表了;一个个检察官都愉快地接受了我的反驳;一个个审判员、旁听人都为我的辩护词啧啧称赞;一个个朋友和同学的小宝宝都天真地歪着头,喊我“律师叔叔”。
从那时起,我一直专心致志读书。就连星期天,我也从不闲聊和逛街,更不参加任何娱乐活动。根据与时的处境,我有感而发,写了一篇散文诗:
被锁的星期天
又是星期天。
他仍然让人把他锁在房里。因此,他告别了象棋扑克,省去了无聊的闲谈,避开了朋友的拜会,打乱了父母兄妹的团聚。
——他在苦读哲学、伦理和法律
饿神,在门外徘徊,终于止步了。因此从门缝里窥见:他的桌上是蛋糕,浓茶,稿纸和书堆。阳光,却无孔不入。他的窗子里、墙缝里、瓦隙里已射进一线一线。在各来阳光的交点上——
他在静坐,他在沉思,他在翻阅,他在奋笔。
星期天,一个静悄悄的星期天,一个被锁住了的星期天。
邮队员登、登、登地徐步而来,门缝里飞进一个佳音——
他又发表一篇论文。
功夫不负有心人。五年后—一九八八年,我参加全国第一次面向社会的律师资格统考,榜上有名,欣慰之余,酌成小句。
闻律师资格考试合格
春华二十金秋梦
双峰一路泥成局
总想卸下椭榄服
举杯酣醇醉《夫人》
(注:“双峰”指九江市双峰小学,
是律师资格考试的考场;《夫人》
指83年拙作《致未来夫人的信》)
7·2 私奔赣州
我曾想过,我要去当一名专职律师。但后来多年的警察生涯中,我还是割舍不了警察这一职业,随着年龄的逐渐增大,我做专职律师的欲望逐渐减小。我觉得,这即有我对警察职业的眷恋,更重要的是我有一种我认为是可贵的敬业爱业精神。
1990年,我在公安局预审科工作,但由于个别领导对我的偏见,硬是不顾我是预审科骨干的事实抽调我去农村“蹲村挂点”一年。我当时有一种不太成熟悉的理解:“蹲村挂点”是一项农村工作,也是一项临时性的中心工作,组织上应选派有农村工作经验,岗位可放下的干警参加,只有这样,才能使公安局做到“业务工作”与“中心工作”两不误。
虽然我是揣着十分不情愿,不理解的复杂的情去蹲点的,但我还是认认真真服从了领导的安排。
其实,“蹲村挂点”的工作是十分形式的,村上不需要我们这些机关干部做什么,我们也几乎不会做什么。他们只是需要我们去帮助他寻找资金。因此我们一组几人,凭借自己的工作关系,帮他们兜揽了几万元的资金。,我在这一年,无所事事,近乎于“停职留薪”。
恰逢此年4月,赣州地区某律师事务所在司法部的指导下,进行人事政策试点,在全国公开招聘专职律师。我在闲着无事的时候,贸然到该所应聘。
我带上自己资料,在该所住了三天,他们对我的工作资历和诉讼经历很是感兴趣,并许诺由我担任刑事辩护部的负责人。在我离开赣州回修水的时候,同时揣上了他们的《商调函》。
确实,律师的收入比警察要丰厚,且这一职业也更适应于我。但我在从事法律工作近十年后,有了一种新的感受:律师仅仅是仗义执言,仗法执言,他仅仅是对法律的适用问题提出意见,由行政官吏,警察,法官,检察官去“参照执行”而已。中国的现状,像我这样一个手握权柄,腰佩手枪具有执法权的中级警官尚且不能完全按法律办事,况且一个“仅凭两长嘴皮”的律师。在我回到修水后,经过左思右想,我只好无奈地回信告之他们“拜拜……!”
7·3 扬眉剑出鞘
一九九一年,我的族侄曾庆春等十一人,因肩挑自产自销的蚕茧到邻县出售而被县乡政府工作组没收。曾庆春等不服,多次到我家向我咨询并拜求我帮他们打官司。当时市场经济尚未成熟,地区封锁严重。县委县政府把蚕桑作为支柱产业,到处写着“不管东南西北风,咬定蚕桑不放松” 的标语。我为他们提法律服务只能暗地进行,但隔墙有耳,还是被县领导知道了一二。有一位县领导对公安局领导讲“你公安局的曾什么五,怎能扇动农民同政府对着干?他也是县财政发工资的,请他注意自己的身份。”
由于司法权受到不正常的干扰,该案历经两年,当事人经历着“上访—起诉—不受理—申请复议—再转复议—再起诉—驳回起诉一一上诉—发回重审—判决败诉—上诉—终获胜诉” 的艰难而痛苦的漫长过程终于讨回了公道。
为了帮他们打好这场官司,我查阅和研究了数十份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写好数个阶段的文书,草稿有两寸多厚。当事人在诉讼阶段向政府官员、法官陈述的内容、辩解的理由我都事先为他们设计好,再用深入浅出的口语向他们讲解,最后又将这些用明白易懂字句帮他们写好。并吩咐他们回家去弄懂弄透或在正式场合照本喧科地念。
现在社会进点了,法制健全了,官吏的思想也开化了。同政府打官司,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也己习以为常了,因而我可以明白地自豪地讲—他们的官司是我代理的!
在背地上为农民提供法律帮助确实不过隐,一是不能直面社会的丑恶和官吏的腐败,二是多少有点偷偷摸摸的羞涩感。随着民主和法制的发展和加强,对我帮农民打官司的非议也正逐渐淡化,终于在97年,我再也抑制不住一种正义的激情,公开地站在同不关决一 雄的前台。